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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报到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9〕136号。

    二、办理对象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流程

    (一)户籍在成都市外,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材料准备

    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下载填写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递交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材料审查

    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交至学校派遣。

    3.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报到。

    4.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5.办理报到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成都市内,已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办理报到

    根据系统指派,持以下材料到指定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原件(学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示

    (一)档案统一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由学校负责档案转递的专人送至市人才中心,严禁邮寄、快递、个人自带等其他方式转递。

    (二)在校期间已婚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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