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就业工作
  •   >   办事流程
  •   >   正文
  • 就业工作

    关于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06 

    关于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

    (一)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哪些地方?

    根据中组发〔2004〕10号通知规定,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

    (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毕业生预备党员因涉及预备期考察和转正问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最好是能安排其转正的单位。

    (二)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党员向学校(院)党委提交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名称;

    2、学校(院)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单位党组织报到。

    (三)管委办党委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必要条件?

    1、人事档案委托在我管委办管理;

    2、非成都户籍或成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籍;

    3、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4、单位已建立党组织,但因特殊原因无法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须单位出据相关证明。

    (四)是否接收满足以上条件的预备党员组织关系?预备党员的须在预备期内,超过预备期的预备党员不能接收。

    (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需提供哪些材料?

    党员本人持以下材料办理:

    1、有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我中心有效《人事(或单位)代理合同书》(注:若直接与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无需此代理合同,但须人才公司出具“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相关事宜的介绍信”);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2张一寸标准照。

    (六)转入党委的介绍信抬头应如何开具?

    1、原所在党组织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管辖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党委。(如:川大、川师、信工、西财、西南交大等四川省直属高校及其他省外、市外的高校)

    2、原所在党组织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管辖内的,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均为:中共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如:成都大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等成都市属高校)

    (七)组织关系转入有哪些流程?

    (1)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i.rc114.com)”后,选择“党员服务”,填写党员基本信息,学习《党员承诺书》;

    (2)到现场提供“(五)”所要求材料;

    (3)领取、填写《流动党员手册》、《党员证》;

    (4)领取学习资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5)编入支部(在《流动党员手册》上注明支部编号、支书联系方式);

    (6)缴纳党费;

    (7)工作人员就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做简要介绍。

    友情提醒:学生党员从学校毕业时,请一定保管好学校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并在有效期内到相应的党组织完善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

    中共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

    2013年8月

    更多内容请浏览《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相关注意事项(试行)》

    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电话:028-62811100/028-86260182

    成都人才网网址:www.rc114.com/dy(“流动党员之家”)

    流动党员电子信箱:lddy@114.com

    版权所有:成都锦城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02-2020 蜀ICP备10035351号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邮编:611731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