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就业工作
  •   >   办事流程
  •   >   正文
  • 就业工作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12-03-01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须知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离开原报到单位到新单位工作,需要办理改派手续,将签有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改往新的工作单位。

    请毕业生按此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办理手续,方能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顺利办理改派手续。我校毕业生需办理改派的,学校将从毕业之日起两年之内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每个工作日。请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于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到学校就业部。

    情况一:毕业派遣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

    1、凭签定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单位出具的正式劳动合同;

    2、各地落户接收函(如: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北京市《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函》;上海市《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沪审批表》;深圳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等,具体情况根据当地要求办理)、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正式接收的毕业生[例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不需此接收函)等材料到

    3、原《就业报到证》。

    4、学院就业部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地点:陕西街(天府广场附近))盖章。

    情况二: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准备与新就业单位签约的:

    1、凭原就业单位出具书面的解约函(原件)和与原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与新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正式劳动合同、各地落户接收函等材料

    4、到学院就业部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地点:陕西街(天府广场附近))盖章。

    情况三: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准备改派回原籍的:

    1、凭原就业单位出具书面的解约函(原件)和与原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原《就业报到证》。

    3、到学院就业部打印新报到证及改派证明材料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地点:陕西街(天府广场附近))盖章。

    请妥善保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定,因特殊原因确需补办的,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到学院就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后,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盖章。

    需要改签“户口迁移证”的同学:

    请自行到高新西区派出所(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后门附近)办理。材料准备如下:

    1、《高校办理集体户各类事项申请表》(其中,户口所在地:高新区西源大道1号;申请事项:改签户口迁移证;申请理由:报到单位已改派到×××);2、改派后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3、“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版权所有:成都锦城学院-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 2002-2020 蜀ICP备10035351号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邮编:611731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