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2017届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为尽快落实2017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2017年毕业生即将离校,请各系立即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毕业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及时申报求职补贴。
二、低保家庭毕业生直接向各系提出申请并附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且学生必须是低保对象(包括低保证的持有人是学生本人、低保证的持有人是家长而低保对象包括学生本人关两种情况))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复印“低保对象”那一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邮政储蓄账号信息(一份),各系于2016年10月20日之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电子版报至学工处。
三、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切实做好接受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同时,要严格审查,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一切责任由各系自行承担。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机制的通知.docx
附件2:2017 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xls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的通知.pdf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工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