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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课程选课的通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公共选修课将于2015年9月2日开始正式网上选课。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保证选课正常进行,请各年级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选课要求进行选课。请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确保每一位选课学生明确本次选课安排,顺利完成选课。

    一、选课时间

    毕业班学生(11级建筑学、12级学生)选课时间:9月2日18:00-9月11日12:00

    非毕业班学生选课时间:9月3日20:00-9月11日12:00(15级除外)

    二、注意事项:

    1.在第二周内,学生可进行试听课和选、退课。学生对所听课程认为不适合或不能完成考核的,可在网上申请退选或补选。(注:切勿将课表中已排的必修课程退选)

    2.通识选修教材实行全校统一购买发放制度,学生在选课结束、系统关闭后不能再对选定课程进行退选、改选,学生选定课程的教材也不再退回。

    3.学生不得选修在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已有的课程或相同内容的课程,否则成绩无效

    4.通识教育选修课初修考核未通过者,允许一次补考,补考未通过则不能取得学分。学生选满规定学分但未取得相应学分者,须按重修标准交费后才能再选课。

    5.学生已获得学分的选修课,不得再重复选修,否则成绩无效。

    6.学籍异动的学生在异动学期不参加选课,已选课程将予以全部退选。

    7.此次选课请一定注意所选课程容量与已选人数,对于人数已满的课程,则不得再选。选课网址:http://jw.scujcc.cn

    三、选课范围说明

    1.凡有选课限制说明的课程,请仔细查看是否符合选课限制条件,按要求选课,否则错选后将不能获得学分。(选课范围分为所有本科生、所有专科生、所有学生、专业限选学生)

    2.本学期学生选课不超过4学分。根据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规定,本科生应修总学分为6学分,专科生为4学分。(注:面向全院本科生开设的《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选读》2学分、《外国哲学史》1学分、《逻辑学》1学分、《大学英语高级视听说1-2》2+4学分等课程纳入通识选修课学分计算,即这些课程合计超过6学分后可不用再选课)

    四、其他事项

    1.请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如有不明白处到各系(部)教务管理人员处咨询,以免造成选课出错。

    2.请学生在选定课程后按照课表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旷课,否则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特此通知 !

    教务部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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