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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4 

    关于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届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由新华社组织的电子图像采集,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提供毕业生电子照片。如学信网上没有电子照片,各社会机构和用人单位将无法查询,将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造成影响,请毕业班同学高度重视。为保证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全校2017届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1日--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具体安排请看附件。

    三.拍摄地点:

    仁爱大楼(B402)

    四.着装要求:

    干净整洁,不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围(毛)巾、耳环,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眼镜和墨镜。

    五.拍摄组织及注意事项:

    1.要做好电子注册照片拍摄的宣传、动员和通知工作。必须指定专人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系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2.学生届时必须带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信息将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连接图像采集信息)。临时身份证不可用

    3.因本次拍摄人数较多,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学生必须按照拍摄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排队等候。学生不得大声喧哗,拍摄完成后,须按出口通道迅速离开拍摄场地。

    六.电子注册照片采集费用:

    2017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2002]5号执行,15元/人,各班负责人在3月29日前将采集费用收齐后到系教务科216办公室(二超市楼上)赵老师处当面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不接收现金缴费)将费用上缴。若因故未照相,请于照相结束后到系教务老师处清退所交费用。

    七.关于补拍:

    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在学校安排的拍摄时段不能参加拍摄,可自行到各地的新华分社补拍,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的新华分社。四川省内的学生可在3月- 5月(工作日)、6月- 8月(每周四)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四川省新华分社去补拍。具体补拍地点:陕西街34号,联系电话:86120800、86149424。补拍时需提供学号、身份证号、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代码(13903)。

    八.咨询电话:87580063(王老师)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教务部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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