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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及2014-2015学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6 

    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及2014-2015学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5年元旦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2015年1月1日-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为元旦节法定节假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行课。

    学生课程作相应调整,课程表上2015年1月2日的课调至2015年1月4日。

    2.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不放假或有工作安排的部门及员工应正常上班。2月28日(星期六)全体教职员均应上班。

    3.寒假:按照校历,学生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起(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2015年2月28日-3月1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015年3月2日起正式行课。

    二、寒假前相关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部门总结以书面形式交到院办公室秘书科。

    2.2014年12月31日前,以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总结。

    3.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各单位部署寒假期间安排及新学期准备工作;1月20日(星期二)上午,学院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会;1月20日下午,举行新春联欢会。

    三、寒假期间有关事项

    1.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要求,教师享受寒假的带薪休假。教师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2月25日。在此期间,教师应做好进修、访问及院系安排的有关工作。

    2.职工原则上不放寒假。各单位应做好安全、保卫、维修、绿化等及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在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的前提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适当轮休,因工作需要上班的必须及时到岗。

    3.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须到校上班。

    4.全体教职员工在休假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寒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后勤部负责安排好假期车辆值班人员,并将名单于2015年1月10日之前送院办综合科(联系人:黄长恩,电话87580999)。有关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的值班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切实做好寒假假期值班工作。

    6.学工部、各系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并将开学时间、注册需办理的有关手续提前通知到位;同时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人数统计和管理工作。

    7.学工部、院团委、各系、院学生会要积极支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8.教务部、通识教育中心和各系在寒假前要做好下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师排课安排工作,做好下学期的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并在学生正式上课前对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9.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关灯、关电器、关门窗。保卫部列出重点防范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10.保卫部负责在寒假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安全大检查。

    11.后勤部食堂科负责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值班人员就餐安排。

    12.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后勤部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及教职工上班的车辆安排,提前做好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的相关准备工作。

    13.学院要求全体师生过有意义的假期,继续开展假期读一本书活动。

    14.寒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做好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进一步创新学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15.值班电话:

    学院总值班电话:87580068

    保卫部值班电话:87580019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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