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行课、上班。
2.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行课、上班。
二、教学课程作相应调整,课程表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18日(星期日),10月6日(星期四)的课调至10月8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五)的课调至10月9日(星期日)。
三、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防范。学工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好学生生活。
四、各单位在放假前应就传统节日的意义对学生进行一次宣传。
五、请各单位于9月14日、9月30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分别报送学院办公室和保卫部。
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