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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关于选派赴台湾交流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02 

    关于选派赴台湾交流生的公告

    为了加强我校于台湾地区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向大同大学、亚洲大学、南台科技大学选派交流生。现将报名和选派方法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可申请学校

    1、大同大学(台北) http://www.ttu.edu.tw

    2、亚洲大学(台中) http://www.asia.edu.tw

    3、南台科技大学(台南) http://www.stust.edu.tw

    二、申请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本校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

    3、所学专业在申请的大学有对应专业(可登陆对方学校网站查询);

    4、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

    三、申请材料

    1、成绩单(各系教务处盖章);

    2、《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报名表》(外事部领取);

    3、其他资料可自行补充。

    四、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外事部领取申请表;

    2、各系推荐侯选学生;

    3、由外事部国际交流中心组织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与台湾相关大学沟通,获得台湾大学邀请函后,按要求报教育厅,并获得省台办批准后,方可进行交流。

    五、其他事项

    1、春季学期4月底之前报名,同年9月前往台湾交流学习一学期,次年1月返回;秋季学期10月底之前报名,次年2月前往台湾交流学习一学期,次年6月返回;

    2、我校学生赴台大学学习,属于交流学习性质,不获取台湾的大学学位;

    3、学生在台大学履修的相应课程和学分相关处理办法,参照我校2010年264号文件执行《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参加国际(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生课程修读、认定及管理的实施办法》;

    4、我校学生须自行负担在台湾的学杂费、申请费、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保险费等个人支出费用;

    5、具体流程详见http://io.scujcc.cn/page.aspx?id=255&classid=4

    外事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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