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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锦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3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教材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教材立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根据《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锦城教务[2022]109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2023年获得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附件1)主编(第一负责人)需提交《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阶段性成果等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教材进展情况说明、编写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后期编写进度安排、教材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情况等。

    2023年立项教材建设项目中已提前完成的项目,可以直接参加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2021、2022年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2.结题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采取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终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客观的验收意见;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给予审核结果。

    3.结题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教材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结题验收表》(附件3),并提供出版教材二套;《教材编写专家审查意见表》(附件4)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特别说明

    依照《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材建设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不能按时结题者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12个月。

    对于不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学校各类教改项目。

    教材出版遵循凡编必审要求。所有教材出版前需经各学院教材建设与评审专家小组审核之后方可出版,并向教务处报送《教材编写专家审查意见表》进行备案。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填写《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表》,于2024年5月15日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Word和PDF材料发送邮箱153723966@qq. com


    附件1. 2023年获得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包含2021、2022年)

    附件2.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中期检查表

    附件3.成都锦城学院教材建设结题验收表

    附件4.教材编写专家审查意见表

    附件5.延期申请表


                                     文章转自成都锦城学院教务处

                                                              排版 汤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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