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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5-2土木系关于学籍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0 

    14-15-2土木系关于学籍清理的通知

    一、学籍清理:辅导员用附件19电子版和杨书记签字后的纸质版,于下周二下午(3月24日之前)交到教务科218办公室。

    二、降低或解除处分:辅导员用附件16电子版和杨书记签字后的纸质版+每个学生的材料,于下周五上午(3月27日之前)交到教务科218办公室。

    强调几点:

    1、处分降低不含上学期受的处分;

    2、学籍清理一定写清是从哪学期离校的,并注明原因(原则上一学期不在校就可以清退);

    3、报材料涉及到系别、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的请一定写全称;

    4、由于受学工部受理处分通知时间影响,已有部分学生将材料交至我处,我清理后将把学生明细返给各位辅导员,请特别注意符合降低院级处分有无漏报的学生材料。

    5、具体表格请各位辅导员见邮件。

    土木工程系教务科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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