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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5 

    关于2016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6届各毕业班同学:

    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由新华社组织的电子图像采集,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提供毕业生电子照片。如学信网上没有电子照片,各社会机构和用人单位将无法查询,将对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造成影响,请毕业班同学高度重视。为保证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对象:

    全校2016届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安排:

    2015年5月11日--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5:00。

    其中:土木工程1-4班 5月12日 13:00-14:00

    土木工程5-6班 5月15日 11:00-12:00

    土木工程7-8班 5月12日 14:00-15:00

    土木工程9-10班 5月12日 9:00-10:00

    建工 5月14日 13:00-14:00

    三.拍摄地点:

    仁爱大楼(B109)

    四.着装要求:

    干净整洁,不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围(毛)巾、耳环,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

    五.拍摄组织及注意事项:

    1.学生届时必须带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信息将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连接图像采集信息)。临时身份证不可用

    2.因本次拍摄人数较多,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学生必须按照拍摄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排队等候。学生不得大声喧哗,拍摄完成后,须按出口通道迅速离开拍摄场地。

    六.电子注册照片采集费用:

    2016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2002]5号执行,15元/人,费用支付方式以本系通知为准。各系在4月24日前将采集费(样表见附件)用收齐交于土木系汪奎老师处。若因故未照相,请于照相结束后到各系教务老师处清退所交费用。

    七.关于补拍:

    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在学校安排的拍摄时段不能参加拍摄,可自行到各地的新华分社补拍,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的新华分社。四川省内的学生可在3月- 5月(工作日)、6月- 8月(每周四)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四川省新华分社去补拍。具体补拍地点:陕西街34号,联系电话:86120800、86149424。补拍时需提供学号、身份证号、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代码(13903)。

    八.咨询电话:87582779(汪老师)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土木系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16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缴费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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